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徵求 約僱技士~2025-10-30

徵才機關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技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5-10-16~2025-10-30
資格條件 1.無雙重國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需為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含同等學歷)並具有1年以上國產相關業務工作經驗者。
3.熟悉電腦應用軟體之運用與操作並具電腦文書軟體(LibreOffice、Office)運用操作處理能力。
4.服務態度良好且具有耐心。
5.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未登錄地登記國有、區段徵收、重測/重劃、國私共有物分割、廢水道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宜蘭辦事處(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66號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薪資及僱用期間:每月薪資38,948元,僱用期間自114年12月8日至115年8月31日止。
二、應徵方式:
(一)採郵寄(請自行計算送達時間)或現場親送報名應徵。
(二)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件,填寫內容需完整並請簽名及粘貼或書表逕列印2吋彩色相片)。
2.最高學歷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男性如役畢者請加檢附退伍令影本。
5.另可一併檢附經歷證明、汽、機車駕照等影本。
(三)收件截止:於公告截止日114年10月30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寄達或親送達至本分署宜蘭辦事處(地址: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66號6樓,信封收件人:許小姐收),請自行計算送達時間,逾期送達不受理、應徵文件應填內容錯填或漏填及檢附文件資料不全者,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郵寄者請將應徵文件依序裝訂並裝入信封,信封請於寄件人旁或履歷表上方空白處註明應徵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現場親送者請於履歷表上方空白處註明應徵職缺。應徵信封或履歷表未註明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三、本次徵才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書面審查合格者統一訂期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未獲通知者及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各職缺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四、徵才內容聯絡人:許小姐,電話:03-9316122轉103。
五、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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