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暫僱人員(預估缺)(應屆畢業可)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2~2025-06-0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以社會、社會福利、社會工作、早期療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者尤佳。(應屆畢業可)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早期療育服務及兒童托育等相關業務 2.相關行政事務、業務宣導等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公告項下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其他學經歷證明(如成績單影本)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兒童托育科暫僱人員(公彩盈餘計畫)」,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張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44,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4年6月6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依名額-侯用期限填列),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薪資待遇: (1)每月薪資3萬8,948元 (2)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 1.5 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7.進用期間:自114年6月12日起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一年一聘,依據工作表現得予續聘)。 8.正取:1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