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徵求 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2025-05-27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5-21~2025-05-27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都市計畫、地政、不動產經營管理、建築、景觀、土地開發、土木工程、機電、商學、管理學、法律及資管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 承辦社宅物業管理、設備維護保養、報修、招租、資格審查、看選屋、入住點交、退租點交等作業。
(二) 承辦租金、購屋及修繕貸款利息補貼等業務。
(三) 綜合業務及其他上級交辦(指派)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聯絡E-Mail syi666@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僱用期間:本項人員係育嬰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人,自機關通知日起至代理期間屆滿(預計115年8月11日),惟若於預算款未核撥、不足、停止時或代理原因消失,則應無條件解僱。僱用薪資: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
(二) 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4年5月27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職代」,逾期不予受理。履歷表(3份)及證件資料影本(1份、請蓋私章)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應徵人員履歷簡表(具照片、日間及手機聯絡電話號碼,含簡要自述以500字為限,並簽名)。
2、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都市計畫、地政、不動產經營管理、建築、景觀、土地開發、土木工程、機電、商學、管理學、法律及資管等相關科系畢業。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三)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 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所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寄還。
(五)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六) 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 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2289111轉69303、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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