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7等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19~2025-05-2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金融、會計、法律或商學等與本局工作相關之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 2、國內外大學金融、會計、法律或商學等與本局工作相關之學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依公務員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會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相類似職務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國銀行之監理事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22樓(板橋車站大樓22樓,位處板橋捷運站口,交通便捷) |
聯絡E-Mail | hsinic@banki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本局採線上報名方式,請台端務必依下列說明完成報名): (1) 請檢具履歷表(至本局網站下載http://www.banking.gov.tw/)、個人自傳(約500字)、最高學歷證件(如有外國學歷,請附駐外單位認證資料)、考績或考核資料、英語能力測驗成績單(或證書)影本、相關證照及其他可足資證明相關工作經歷等資料影本(以上均掃描為PDF檔案),於114年5月28日下午6時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 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MjExNw== (2)應徵人員資格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格者,則不予通知,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約聘期間:自114年7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惟如當事人提前回職復薪,則至實際回職復薪前一日止),約聘薪資:328薪點,新臺幣45,624元。 3.聯絡電話:(02)89689887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