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 徵求 助理專業技術師~2025-12-05

徵才機關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比照7等
職稱 助理專業技術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21~2025-12-05
資格條件 1.學經歷應具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美術、藝術史或文物保存等相關研究院所碩士以上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經驗者。
2.對待文物的態度嚴謹,個性細心、耐煩、具溝通能力,能勝任繁雜行政工作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 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4.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人、董監事身分情形。
工作項目 1.協助持拿、捲收書畫、古籍、文獻類文物。
2.檢視、登錄書畫 、古籍、文獻類文物的保存狀況。
3.協助書畫、古籍、文獻類典藏文物之保存與維護。
4.參與書畫、古籍、文獻佈展、收展等例行工作,並支援其他相關業務。
5.協助本院開發出版品及文創商品的前端作業,其與文物持拿提調相關業務等。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址: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
聯絡E-Mail changi@npm.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依「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編制外人員薪點表」328薪點至360薪點,折合新臺幣約45,624元至50,076元,後續依工作之職責程度及錄取人員實際資歷等因素予以核敘,再訂入契約。
2.應徵表格,請至「本院網站首頁→關於故宮→博物館行政→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單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基金編制外人員)」下載及填寫後掃描上傳或郵寄回傳。
3.線上報名:請於114年12月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自傳),將(1)應徵表格、(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外國學歷請附駐外館處驗證文件)、(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一併上傳。
4.通訊報名:請於114年12月5日前將應徵表格、履歷表等上述相關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書畫文獻處王湘文小姐收」(地址: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並於信封註明「應徵書畫文獻處助理專業技術師」,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5.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
6.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應徵者辦理面試甄選及文物相關持拿實作測驗;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人:王小姐(28812021分機2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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