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清潔隊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清潔隊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1-17~2025-11-25 |
| 資格條件 | (一)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二) 滿20歲以上。 (三) 最近一個月內醫療院所勞工體檢表證明文件。 (四) 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五) 具大貨車以上或職業駕駛執照為佳,若無者須配合於試用期考取駕照。 (六) 本次應考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清潔隊員: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 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7. 依法停止任用。 8.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9.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10. 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或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之罪,經有罪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本所依前項規定於簽約後查證有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
| 工作項目 | 本鄉清掃街道、清疏溝渠、清運廢棄物、大型傢具、資源廢棄物等清潔維護工作,及其他擔任駕駛及跟隨清潔、資源回收車輛清運廢棄物與其他臨時交辦相關清潔業務。 |
| 工作地址 | 南庄鄉公所清潔隊(苗栗縣南庄鄉東村4鄰大同路1號) 。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相關報名表件請逕至本所網站下載簡章。 報名應繳文件: 1.南庄鄉公所清潔隊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黏貼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最近一個月內醫療院所勞工體檢表證明文件。 (不及繳交者,得於甄選結束後7日內補送,逾期未送者,視同不合格) 。 4.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影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5.普通大貨車以上駕駛執照影本。 工作待遇及福利:凡經錄取者,其所設之權利義務,悉依本隊隊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 如有疑義請洽037-823115轉128廖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