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4~2025-12-02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國中以上學校畢業,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 具有勞動能力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 三、 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四、 本職務歡迎身心障礙者應徵,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五、 本職務為本所砍草班人員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人。 |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辦理公園、景觀維護撫育及清潔維護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
| 聯絡E-Mail | 10060425@mail.ty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月支薪酬:依桃園市政府臨時人員薪資分級表敘薪(每月31,450元)。 二、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敘明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及人格特質等資料,貼妥照片、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畢業證書、專業證照證書、服務經歷證明(含公私立機關行號),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所送資料作為積分審查,未交者以零分計算。請於114年12月2 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公所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敘明應職職務:「農經課臨時人員」職缺。 三、經審查合格者,本公所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四、甄選結果將於面試結束首長圈選人員後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五、聯絡電話:03-3821500分機2301王小姐,地址:33641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20號(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