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水產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24~2023-05-31 |
資格條件 | 1.碩士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水產技術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且具3年以 上工作經驗。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且非屬限制轉調任之公務人員。 |
工作項目 | 1. 養殖漁業科研計畫及審查業務推動。 2. 養殖漁業動物福利業務。 3. 養殖漁業保險規劃事宜。 4. 養殖漁業對外合作及國際事務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7樓) |
聯絡E-Mail | tzuhsiang1202@ms1.f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2年5月3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資料上傳至應徵系統中: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4.應徵本署職務切結書(請上本署漁業資訊服務網/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5.其他相關資料(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上本署漁業資訊服務網/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填寫後請E-mail至tzuhsiang1202@ms1.fa.gov.tw。 二、上傳系統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有涉及刑事責任 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經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測驗及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核定之翌日起3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不合或通知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四、本職缺單位:養殖漁業組,業務科聯絡人 鄭科長 :聯絡電話:(02)23835772。 五、人事室聯絡人: 林先生,聯絡電話:(02) 2383-56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