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2~2025-04-29 |
資格條件 | 1.具下列資格之一: (1)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具備執行政府補助業務之實務經驗為佳。 3.熟稔相關電腦文書處理作業軟體及公文寫作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督導各航空站執行噪音監測、噪音補償金及回饋金相關業務,並協助擬定相關業務政策規劃及推動事宜。 2.協助督導各航空站執行有關航空環保相關業務及相關政策擬定及業務推動事宜。 3.其他綜合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405巷123弄12號5樓 |
聯絡E-Mail | ivy0313@mail.ca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29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完成帳號啟用後再次登入平台,線上填寫相關履歷資料,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證件,如未上傳者,以資格不符論,合則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聘用期間:本職缺係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人職缺,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預計115年5月下旬),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或代理原因消失,則無條件解聘。 4.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50,760元(280-376薪點,薪點折合率135元)。 5.聯絡人:航站管理組王小姐 電話:02-877022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