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8~2025-05-1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考及高考或相當等級(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工程、測量製圖類科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熟悉電腦文書、資訊處理技能,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須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具團隊精神者尤佳。 四、具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公廳舍空間規劃整修、電梯、高壓電及中央空調設備維修汰換更新、消防安全等設施工程之執行、審核及督導考核。 二、工程或財物採購等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 |
聯絡E-Mail | m5082@forest.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 (一)現職人員以線上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其他證明文件(如有採購證照等請檢附)。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新格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所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採通信報名,於114年5月12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人事室林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甄選土木工程職系技士職務】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 二、 聯絡電話(02)23515441轉404分機林先生,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