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社會課課員)~2025-04-25

徵才機關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社會課課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18~2025-04-2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一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者。
三、具備熱誠負責及守法廉潔觀念。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僱用期間年齡未滿65歲者。
工作項目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老人生活津貼、身障生活補助之申請、初核、申復、資料建檔、年度總清查及異動(含住變、他遷、補換證明)管理業務。
二、低收入戶補助綜合業務及總清查彙整事項。
三、負責里別:溫泉、林泉、中心、中庸、開明、中和等6里。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僱用期間月薪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新臺幣37,800元,實領金額需再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費用)。
工作地址 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
聯絡E-Mail bo_victoria@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面試時間:114年5月1日(四)上午9:15報到,請預留半天的時間,時間無法配合者請勿投遞。
面試地點:臺北市北投區公所人事室。
一、聯絡電話:(02)28912105分機402,劉小姐。
二、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線上應徵,恕不接受E-mail寄送履歷表。
三、第1階段以個人報名資料綜合評審,擇優參加第2階段甄選,詳參簡章甄選方式。
四、甄選事項如有修正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請自行掌握最新甄選訊息。
五、錄取人員實際職務由本所依業務需要指派,錄取人員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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