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司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2名,備取4名,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經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27~2023-05-10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或相當普考以上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有本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三)熟稔Word、Excel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四)具服務熱忱、務實、獨立作業能力,擅溝通協調及表達能力良好。 (五)具公文寫作及文書處理能力,有審判及司法行政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六)留職停薪人員所占職務列等較本職缺列等低者(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參照),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2項規定,不得辦理陞任。 |
工作項目 | 司法行政事項。 |
工作地址 |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2年5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報名應繳交文件,註明電子郵件、上班時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掛號郵寄司法院司法行政廳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司法院司法行政廳科員」等字樣,不接受親自報名。 (二)甄試方式:面試、電腦公文製作測驗。 (三)報名應繳交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需使用銓敘部所訂之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並含自傳、附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 2.學經歷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如未曾銓敘審定司法行政職系者,請檢附曾修習至少20個法律學分證明及銓敘部認定具有司法行政職系專長之書函)。 3.考試及格證書與最近5年考績、獎懲及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影本。 (四)甄選程序:經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資格不合或應備文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通知補件。書面審查不符需求而未通知參加考試或考試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參加考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錄取公告:本次甄試錄取人員,公告於司法院網站之徵人啟事(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 (六)聯絡電話:02-23618577轉290(李先生) (七)上網公告期間至112年5月10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