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埔里鎮公所 徵求 里幹事~2019-04-17

徵才機關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4-南投縣
有效期間 2019-04-09~2019-04-17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陞遷法第12條等各款之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二、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已銓敘有案,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需要執行工作及職務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民政課相關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23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以A4格式雙面列印並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簽名,務必填寫白天聯絡電話)。 (2)學經歷證件影本(包含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 (3)現職及同職務列等之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等影本。二、請將紙本資料寄送至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239號二樓人事室宋小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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