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自來水廠 徵求 技佐~2019-04-23

徵才機關 金門縣自來水廠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9-金門縣
有效期間 2019-04-11~2019-04-2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水利、土木、環境工程等科系畢業或相當之訓練或經驗;須熟悉自來水法、都市計劃,環保等有關經建法規,並需具備土木工程及衛生工程(給水工程)等有關專門知識者。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者,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未受懲戒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處理工作時,應具規劃、分析,研判思考及汲取新知之能力,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並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工作項目 一、負責各項淨水場有關建築物之營建、修繕、擴建、檢查、工程設計、測繪等事宜。
二、各項水資源及公共給水工程之規劃設計審查事宜。
三、各項水資源及公共給水工程之採購招標事宜。
四、各項水資源及公共給水工程之履約管理事宜。
五、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金門縣自來水廠(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21號)
聯絡E-Mail abc1111@mail.kinme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填寫資績表、評分表,並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及填寫自傳與簽章)、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新派令、最近一張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7年-103年)、獎懲令(103.4.1-108.3.31)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以A4紙張雙面列印並依序夾訂整齊,勿裝訂),於108年4月23日下班前寄達「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21號—金門縣自來水廠人事室」,自行送件者,逕送金門縣自來水廠人事室(請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逾期不予受理,恕不退件。
聯絡電話:(082)327021分機116 陳先生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來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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