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中央印製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駐衛警 |
官職等 | |
職稱 | 駐衛隊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3名(107年1月、5月及10月各出缺1名),備取若干名(視甄選成績擇優錄取)。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12-19~2017-12-29 |
資格條件 | 1.甄選對象:中央各機關及所屬超額之駐衛警。 2.報名起迄:自即日起至106年12月29日(星期五)止。 3.甄選日期:107年1月10日(星期三)【甄選日期如有更動另行公告】。 4.甄選項目及配分比例: (1)警衛勤務與體能測驗50%(包括跑步、交通指揮、消防常識測驗)。 (2)服務成績20%(包括101-105年考績成績、差勤紀錄)。 (3)口試30%。 5.錄取標準: (1)各項成績採四捨五入計至小數點第2位,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如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警衛勤務與體能測驗、口試、服務成績較高分者優先。 (2)缺考科目,以零分計算。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1.負責廠區安全維護、鈔券運送防護、門禁管制、崗哨警戒、周邊巡邏、消防、防盜系統之監控等駐警勤務工作。 2.全年度三班制輪班(本廠提供寢室)。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依警勤作業需要,派駐本廠廠區(包括安康廠區或青潭廠區)。 1.安康廠區: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 2.青潭廠區: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2段2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明、最近5年(101-105年)考績證明、差勤(事、病假)紀錄證明及獎懲證明影本(請縮印為A4尺寸)、機關同意移撥證明文件(須為正本,格式請治本廠網站下載運用)。 2.上開資料請於106年12月29日(以郵戳為憑)前寄至: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中央印製廠人事室夏先生收。 3.證件不齊恕不受理,107年1月3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公告參加甄選名單及相關事宜,如有異動另行公告,請自行至中央印製廠網站(http://www.cepp.gov.tw)查詢,不另書面通知,如有疑義請電02-22156789轉331夏先生。 4.甄選結果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掛號回郵信封,俟錄取名單公布後原件寄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