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信義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18-05-04

徵才機關 基隆市信義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18-04-27~2018-05-04
資格條件 一、具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二、最近5年考績中,須2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不得超過2年)。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四、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低(中低)收入戶綜合業務(含以工代賑、春節聯歡活動等)。
二、急難救助綜合業務(含馬上關懷、游致和急難救助、周昇德愛心救助金等)。
三、災害救助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基隆市信義區公所(基隆市信二路17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依序裝訂成冊,於107年5月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掛號寄基隆市信二路179號、基隆市信義區公所人事室吳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機關、應徵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資格符合者,本所得擇優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書面資料者,請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本職缺視需要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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