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徵求 醫師(新陳代謝科)~2019-06-04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醫師(新陳代謝科)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9-05-29~2019-06-04
資格條件 (一)、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四條及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所定之師(三)級醫事人員任用資格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醫學院)或得以採認之國外大學醫學系畢業。具醫師證書。
(三)、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內科及新陳代謝科醫療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84247高雄市旗山區大德里中學路60號
聯絡E-Mail sulikao@chis.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表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粘貼本人最近照片一張,內容含:學歷、經歷、自傳)。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醫學院)或得以採認之國外大學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三)、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畢業證書影本、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及內分泌暨新陳代謝科專科醫師證書等文件影本。
(四)、五年內研究發表之論文、著作及訓練證明文件。
(五)、如現任公職人員請檢附三年內考績通知書影本及獎懲資料,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
(六)、檢附相關業務經驗服務證明書。
(七)、所附資料如有虛假,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二、甄選方式及時間地點:
(一)、甄選方式:本院經書面審查資格合適者,另行通知合適者來院面試甄選。
(二)、甄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合適者來院甄選時,告知時間及地點。
(三)、錄取方式:經開會評審後,報請核定後,公告正取1名,但報名應徵者皆不合適者,予以從缺,重行公告辦理甄選。
三、獲錄取人員,本院將電話通知錄取者。
四、錄取人員如為現任編制公職醫師,經原服務機關同意商調者,予以任用之。
五、相關應徵文件請寄至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
六、相關疑義,請電話洽詢本院人事室高主任,電話:07-6622063。E-mail:sulikao@chis.mohw.gov.tw。
七、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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