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徵求 測量員~2019-04-22

徵才機關 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測量員
職系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9-04-15~2019-04-22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測量製圖職系有案之現職公務人員。
2.銓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3.具有實際測量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4.無限制調任情形者(惟若至108年7月31日以前已無限制調任情形者,亦受理報名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1.辦理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業務。
2.辦理地籍圖重測業務。
3.辦理法院囑託測量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政策性案件。
工作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100號3-5樓 (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郵戳為憑)。
2.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並請依下列順序以長尾夾夾妥: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所網站「首頁 〉公告專區 〉徵才公告」https://www.ch-land.gov.tw/info/info_08_04.asp ,下載表格並填妥----※※本表務請填寫檢附)。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完整資料(其中應包括經歷、銓審、獎懲[應包括獎懲事由、獎懲額度及核布日期、文號]),表末並請簽名。(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至Ecpa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B5: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履歷表列印)
(3)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附影本,如無免附)。
3.應徵人員請檢附證件資料寄送本所人事管理員報名。(報名信封請逕寄本所人事管理員收,並註明應徵職稱,住址: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100號3樓)。
4.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4月22日止。
6.聯絡電話:(04)7222612分機501張小姐,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第二課陳先生,電話分機201。
※備註:
(1)應徵人員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所訂不得陞任之情形。
(2)經錄用人員由用人機關學校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3)應徵者如未獲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應徵個人資料表除外),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書面審核資料如符合本機關所訂資格條件者,將依應徵人員所填「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之行動電話或電子郵件信箱傳送訊息告知;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人事)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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