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 徵求 錄事~2017-11-10

徵才機關 最高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一職等至委任第三職等
職稱 錄事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擇優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7-11-01~2017-11-10
資格條件 (一)司法特考五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不以現職人員為限(現職或非現職人員,以報名時為準),擇優測試。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定不得應考等情事。
工作項目 錄事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長沙街1段6號最高法院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測試方式:口試成績應達80分以上,始得錄取。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符合甄選資格者,於106年11月17日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口試時間為106年11月24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7樓簡報室辦理。
三、報名時應繳交證件(恕不退件):
(一)報名表一份(請自行至司法院網站下載並填妥簽章)。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應含考試及格類科、最近3年考績、獎懲、簡要自述、工作經歷等)。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06年11月10日止,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或本院收文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本院地址:臺北市長沙街1段6號(請註明應徵錄事)。
(三)聯絡電話:(02)2314-1160*6235劉科員。
五、錄取公告:本次甄試錄取人員,預計於106年12月15日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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