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徵求 設計師~2018-01-11

徵才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8職等
職稱 設計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1-05~2018-01-11
資格條件 (一)具ISO 27001 LA證照及資安職能證照者尤佳。
(二)專科以上學校資訊相關科系畢業。
(三)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且合格實授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
工作項目 (一)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系統更新、維運等管理事宜。
(二)負責公文系統之管理。
(三)推動本署資通安全管理相關業務。
(四)推動本署政府資料開放等業務。
(五)本署及所屬分署資訊系統開發協調及協助事項。
(六)配合法務部推行各項資訊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6樓。
聯絡E-Mail muicce630@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無者免附)等相關證件影本,並請依上開順序以A4紙張雙面影印(勿以訂書針裝訂,宜使用長尾夾),俾憑依公務人員陞遷相關法規辦理;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機關、職務、通訊地址及上、下班時間聯絡電話,並於107年1月1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人事室(11485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9樓)。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人員擇其適合業務需要者,通知面試或業務測驗,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本職缺不支給資訊專業加給。如有其他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承辦人:(02)2633-6650#274陳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