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生活中心 徵求 辦事員~2018-01-24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生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勞工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8-01-18~2018-01-24
資格條件 具有勞工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具擬任職務調任資格者(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勞工大學、勞工教育、人才培育推行工作。
2.獅甲會館住宿部管理、財產管理及配合維護事項。
3.勞工博物館展示、研究等業務。
4.本中心館舍值勤及館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132號(含獅甲會館、勞工博物館、鳳山文化館、澄清會館)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1.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請粘貼照片於履歷表內與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 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近1份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以上證件均影本,本人應簽註“與正本無異”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徵才期間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132號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生活中心兼人事」,不合者恕不退件。
2.請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

(二)備 註:
1.與勞工行政相同職組的社會行政、一般行政等具調任資格,並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情事者,歡迎投缺。
2.報名資料經審查合格後,本中心得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所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相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事宜。
3.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期間為3個月,並以遞補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聯絡人:兼人事李小姐 電話:07-3368333轉3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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