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軍備局 徵求 辦事員~2019-08-21

徵才機關 國防部軍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8-07~2019-08-2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經認證之中文譯本)。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一般行政職系或相關類科考試及格,非限制轉調期限以內,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3、熟悉電腦文書操作且具溝通協調能力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5、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應徵本職務。
工作項目 1、收、發文相關業務。
2、各類印信財產管理。
3、郵務整理及分發等相關作業。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聯絡E-Mail mnd637551@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含自傳)、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最近3年獎懲令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8年8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掛號郵寄國防部軍備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綜合事務處藍小姐收),並在信封右上角空白處註明「應徵綜合事務處辦事員職務」。
2、採線上報名者,亦請將上開資料完整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3、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甄選成績列備選2名,備選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4、聯絡人:藍小姐,電話:(02)23116117轉63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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