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助理工程員 |
職系 | 環境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備取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9-06-21~2019-06-25 |
資格條件 |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且符合水利工程 職系、土木工程職系、環境工程職系、水土保持工程 職系。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 員」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之 情事。 |
工作項目 | 1、公共污水處理廠及礫間淨化廠代操作業務。 2、再生水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由當事人自己註記所填個人資料無不實記載並蓋章)、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審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份證正、反面等證件影本乙份(每一份均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並請註明應徵職務、白天連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逕寄: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人事室,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時恕不受理(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聯絡人:徐秀穎 電話:07-7991709 其他: 一、面試時間另以電話通知。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三、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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