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徵求 組長~2019-07-01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組長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6-21~2019-07-0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專)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綜理綜合企劃組職掌業務。
2.研考一條鞭督考窗口代理人員及資訊一條鞭列管人員。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693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聯絡E-Mail pstc_9962@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08年07月01日(星期一)以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自傳及於末頁親自簽名)
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影本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各項證書(如:英語檢定證書、採購證照等)
7.現職或相當「職務列等」職務期間之最近3年進修時數(含線上及實體班期)等資料。
請將上述資料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人事機構收【地址:11693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綜企組組長職務」。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
二、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具研考、資訊業務或國際交流工作經驗者尤佳,經通知面試者須另備3分鐘簡報),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註明「返還書面應徵資料」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及通知。洽詢電話:02-29320212分機330簡人事管理員。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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