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金門縣陶瓷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電力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17-09-28~2017-10-31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及格者,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具有電力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未受懲戒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熟悉電力工程、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之基本技能。 |
工作項目 | 一、負責廠房電機及電力系統之規劃與檢查維護。 二、工廠管理、安全衛生維護及宣導。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金湖鎮新湖里漁村14號 |
聯絡E-Mail | ninja@mail.kinme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填寫資績表、評分表(本公告附件),並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及填寫自傳與簽章)、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新派令影本、最近一張銓審函影本、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103年-105年)影本、如具相關證照者併請提供。於106年10月16日前寄達「金門縣金湖鎮漁村14號」金門縣陶瓷廠人事管理員收,逾期不予受理,合者另行通知,恕不退件。並請註明白天連絡電話。 聯絡電話:082-332856分機203 蔡美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