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8-08-07~2018-08-13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符合一般民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四)具高度工作熱忱、協調合作、活動規劃設計能力及資訊處理能力,通過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里辦公處各項業務、各項福利服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大新街36號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檢附下列文件郵寄(或親送本所收發室)本所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職務、職系) (一)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 (二)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考試及格證書。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五)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列經歷、職稱、任職起迄時間、聯絡電話)。 二、報名期間:107年8月7日至107年8月13日(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實際情況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三)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四)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4-24063979#331 謝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