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高樹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7-06-03~2017-06-09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考試一般民政職系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且無限制轉調之情形。 (2)現敘委任第四職等以上。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4)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工作經驗或行政工作者為優。 (5)現職公務人員,工作認真負責、耐勞並能配合平日或假日加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訂與本機關長官及本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等關係、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或擬任職務適用之法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客家、原住民、社政社會活動、兵役後備管理。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調任後本所有調整工作及職務之權利)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高樹鄉公所(屏東縣高樹鄉興中路330號) |
聯絡E-Mail | 573418@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勿使用簡歷表,並填寫完整,需含照片、日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e-mail、500字以上自傳,並經本人簽名)、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於106年6月9日前(郵戳為憑)逕寄屏東縣高樹鄉公所(屏東縣高樹鄉興中路330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一般民政職系課員職務」。 (二)甄選方式: 1.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未獲錄取者,恕不 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符合資格者,請勿郵寄。 2.本案除正取1名外,視成績擇優候補1名,候補期間1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8-7962610分機14人事室邱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