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徵求 土木工程師~2018-05-28

徵才機關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分類職位第九至第十職等(相當行政機關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 土木工程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5-16~2018-05-28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乙(三)等特考或考試院辦理之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具有法定任用資格者。
2.本職缺因工作性質之需,報名參加甄選以【土木工程】職組之相關職系為限。
3.本會目前人事制度比照本部所屬事業,依據「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實施要點」辦理,屬單一薪給,未銓敘,先予敘明,惟本會未來將配合政府組織改造進度改制為行政機關。
4.計分方式:請參閱本會新進人員甄選計分說明。請由本會網頁/就業資訊下載。
5.本次甄選面試及測驗分數(總分100分計)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如所有候選人面試及測驗分數均未達70分,錄取從缺。錄取後如發現有資料不實之情形,則取消錄取資格。
6.本案相關作業期間,倘「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本次甄選作業即予終止。
工作項目 1.辦理本部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業務、
2.工程設計審議業務。
3.經濟部公共工程異常標案檢討業務。
4.本部管線施工配合協調督導小組相關業務。
5.本部全民督工業務。
6.辦理「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工程跨部會推動小組」相關配合事項。
7.其它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25號)
聯絡E-Mail hlssutu@moe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
(1)本會新進人員甄選評分表。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依人事行政總處格式提供,並含300字自傳)。
(3)履歷表上註明電子郵件信箱,本會嗣後將以該電子郵件作為聯絡之用。
(4)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考試及格證書、相關執照證書、畢業證書、英檢證明、最近5年考績、現任職務銓審函等)及公職期間特殊表現證明(如個人專題研究或個人提案獲獎證明等)。
於107年5月29日前以限時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25號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人事室收,並務必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第一組土木工程師”職務。
2. 報名資料可用E-mail傳送(hlssutu@moea.gov.tw),請先將所有資料依序掃描成1份pdf檔(黑白版本就行,彩色版本檔案太大收不到,存在雲端硬碟也收不到 ), 檔名為個人姓名,並來電確認收訖(可不用再寄紙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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