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水產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19-01-14~2019-01-17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高考三級或特種考試三等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水產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縣漁業水產資源調查、保育技術計畫之擬議、執行。 (二)、取締非法捕魚、漁業巡護及漁船作業違規事件之處理。 (三)、人工魚礁、保護礁、船礁設置策劃。 (四)、離島建設基金計劃之執行。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工作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依序檢附(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二)考試及格證書(三)最高學歷證件(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銓敘審定函、訓練進修等相關證件資料影本,於108年1月17日前,於上班時間,親自或委託至澎湖縣政府農漁局人事室報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聯絡電話:(06)9262620轉170 才綺麗小姐。 (二)、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三)、備註:若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經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