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書記職務代理人(編號A150210)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8-01-29~2018-02-02 |
資格條件 | (一)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對文化資產具有相當認識者為佳。 (二)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文件者。 |
工作項目 | (一) 收發文暨檔案管理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R10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7)年2月2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最近三年工作經歷證明、專業訓練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等學經歷證件郵寄至本處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臺中市文化資產處書記職務代理人(編號A150210)職務」字樣。 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處將擇優者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二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僱用期限:自民國107年2月9日起至108年2月5日或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 (六)報名期間:107年1月29日至107年2月2日 郵寄地址: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R10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聯絡電話:04-22290280轉305潘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