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徵求 科員~2019-09-24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海巡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9-10~2019-09-24
資格條件 (一)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或警正四階)合格實授滿2年以上。
(二) 具大學以上學歷(警察人員應具備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
(三)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及格或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考試及格(或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考試及格)。
(四) 最近三年年終考績2年考列甲等、1年考列乙等以上。
(五) 熟悉電腦軟體及相關作業系統,具政策規劃能力及電子公文作業能力,個性積極樂觀,善於溝通、協調及勇於任事、學習,並以通過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其他比照同等級之英語檢定)或具海巡機關工作經歷者優先錄取。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形。
工作項目 (一)綜合計畫科:重要個案計畫、重大資本建案、整體裝備籌建先期作業之審議、管制及評估。
(二)政策研展科:政策議題資料及海巡業務發展之蒐集、研究及分析,服務品質工作之規劃及督導等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9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最近1筆派令及銓審函(除第1項外,皆為影本),郵寄至本署人事室任免遷調科辦理報名(郵寄地址:11698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296號)。
(二)郵寄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企劃組綜合計畫科及政策研展科科員職務」,收件截止日至108年9月24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_
(三)報名人員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聯絡人:黃科員,連絡電話:02-22399201分機266737
(五)本職缺除正取2名外,得增列後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本職缺若由非現職人員錄取,須依規定報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後始得錄用。
(七)本職缺錄取人員仍按其原簡薦委制或警察官任用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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