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文化局 徵求 科員~2019-12-09

徵才機關 新竹市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19-12-02~2019-12-09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關等級考試以上及格,或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具文化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富責任感、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須配合業務性質輪值班。
(三)具備相關經歷1年以上及採購證照者,尤佳。
(四)無限制調任情事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視覺藝術科工作計畫之擬定及管理方法之處理與改進等事項。
(二)辦理展覽、佈置、看管維護及導覽解說等相關業務。
(三)館舍經營管理及維護。
(四)各項資料彙整、統計、登錄、填報。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或書面雙軌擇一,說明如下: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08年12月9日(一)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bit.ly/2KSbxBO),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含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及政府採購證照(無則免附)等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或可檢具「紙本」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及政府採購證照(無則免附)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履歷表請繕打簡要自述後於填表人欄內簽章,其餘附件影本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於108年12月9日(一)前逕寄:30054新竹市東大路二段15巷1號,新竹市文化局人事室溫先生收,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文化行政職系科員職務」字樣,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本職缺視需要依甄選名次擇優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50096@ems.hc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電話:03-5319756轉209人事室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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