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藥師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17-09-05~2017-09-11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含)以上藥學系畢業。 (二)具有藥師證書者。 (三)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及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一)藥師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錄取後須在本院藥劑科任職服務滿5年,未滿5年者,其指名商調案均不予同意。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本院及烈嶼院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請填寫資績表,並檢具最高學歷證件、藥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張銓審函(無則免附)、最近5年師(三)級藥師考績通知書(無則免附)、最近5年師(三)級藥師獎懲令(無則免附)、醫院臨床工作證明(金門醫院得免檢附)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以A4紙張雙面列印並依序夾訂整齊,勿裝訂),於106年9月11日下班17:00前寄達「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人事室收」,自行送件者,逕送人事室。(請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電話:082-332546分機11708 翁小姐。 ※報名資績表下載:http://www.kmhp.mohw.gov.tw/?aid=508&pid=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