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 徵求 藥師~2017-09-11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藥師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9-金門縣
有效期間 2017-09-05~2017-09-11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含)以上藥學系畢業。
(二)具有藥師證書者。
(三)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及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一)藥師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錄取後須在本院藥劑科任職服務滿5年,未滿5年者,其指名商調案均不予同意。
工作地址 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本院及烈嶼院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請填寫資績表,並檢具最高學歷證件、藥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張銓審函(無則免附)、最近5年師(三)級藥師考績通知書(無則免附)、最近5年師(三)級藥師獎懲令(無則免附)、醫院臨床工作證明(金門醫院得免檢附)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以A4紙張雙面列印並依序夾訂整齊,勿裝訂),於106年9月11日下班17:00前寄達「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人事室收」,自行送件者,逕送人事室。(請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電話:082-332546分機11708 翁小姐。
※報名資績表下載:http://www.kmhp.mohw.gov.tw/?aid=508&pid=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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