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9-02-27~2019-03-08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校院以上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不得任用及應迴避情事者。 (三)具有輻射防護相關證照者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一)環境偵測、輻射防護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酬: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計酬,折合每月薪資約34,916 元。(須另扣自提勞健保費及勞退金) (二)僱用期間:自108年3月11日至108年12月31止(技士侍親留職停薪期間),代理期滿或被代理人提前復職,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報名日期、方式及檢具文件: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3月8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一律採通信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等字樣,逕以掛號寄至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輻射偵測中心人事室收。請註明手機號碼及聯絡時間,資格不符(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者與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 3.應備文件(意者請依序檢齊下列相關資料,除履歷表需正本外,餘均為影本,請以A4紙張格式裝訂,並請註明「影本資料與正本無訛」暨簽章):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請附照片及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其他經歷及相關專長證明、證照等文件(無則免附)。 (四)聯絡人員及電話:人事室黃小姐,(07)3709206分機601。 (五)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