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隊員~2022-06-10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職稱 隊員
職系
名額 20(擇優錄取)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06-06~2022-06-10
資格條件 (一)積極條件:參加111年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之隊員。
(二)消極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請調:
1.資績總分合計未滿二十分。
2.滿五十歲以上。
3.最近五年內考績曾列丙等或連續三年考績列乙等。
4.最近五年內曾記一大過以上之處分。
5.最近五年內因品操曾記過一次以上之處分。
6.最近五年內曾受懲戒處分。
7.最近五年內曾因案停職、受刑之宣告或涉嫌刑事案件經提起公訴。
(三)經服務機關核定符合「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十點第二項情形之ㄧ者,得不受消極條件之限制。
工作項目 消防救災救護專業工作。
工作地址 臺中市。
聯絡E-Mail newchrisqai@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限:111年6月6日至110年6月10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應徵,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請先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務必確認手機及email正確,並填寫簡要自述),之後再回到前述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職缺」,搜尋本局徵才訊息(工作地點:臺中市、人員區分:警察人員),勾選並點選「確定應徵」。最後在「我的應徵」中上傳下列附件(請依順序合併為1個PDF檔再進行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3.訓練證明或證照(如消防設備士、EMT2、火災搶救、急流救生、化災搶救…等),如為英文證件,請務必加註中文證照名稱,未註明者,不予計入。
4.如以特困方式申請調入,請檢附報告敘明特困事由並提供相關佐證。(報告無特定格式,亦得以向原服務機關申請調出之資料代替)
(三)報名人員所提供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案甄選方式採面試方式辦理,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預計於111年6月30日前以email通知,故請務必確認履歷中email正確無誤。如應徵人數眾多,採擇優面試,初審不合格或未獲錄取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電話洽詢04-23811119分機407蔡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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