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月薪新臺幣31,400元)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2-07-21~2022-07-29 |
資格條件 | 一、基本資格: (一) 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年滿18歲以上(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男女不拘,男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證明文件,惟免服兵役之役男應附免役證明文件。 (二) 除前款資格外,並應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大學部或二技部)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資訊管理相關系所畢業,取得畢業證書且具資訊相關工作資歷者,或非資訊相關科系畢業而擔任資訊相關工作資歷6年以上。 (三) 具擬任資訊人員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較佳。 二、特定資格: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甄選為本分署之臨時人員: 1. 進用時為機關首長、機關內各級主管或其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2.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3.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4.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6.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7. 依法撤職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8.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9.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 |
工作項目 | 資訊人員,主要工作如下: 1.協助機關資訊安全環境檢查、資訊安全管理制度 (ISMS)導入及通過驗證、辦理資訊安全教育訓練等業務。 2.協助機關網站、內部網站管理維護;機房環境監控、網 路連線狀況和伺服主機及系統管理維護。 3.同仁電腦(含周邊)設備管理維護、軟體安裝、各項會議課程電腦相關媒體操作。 4.資訊業務相關交辦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3、4樓。 預計民國(下同)113年10月以後搬遷至彰化縣員林市。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本分署網站電子布告欄(http://www.chy.moj.gov.tw)自行下載。 二、報名期間:111年7月21日(星期四)起至同年7月29日(星期五)17:00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參加甄選報名人員,應檢附下列文件,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本分署(50065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3樓收發室)或專人於本分署上班時間送至本分署3樓收發室總收發,收件人請書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秘書室」並註記:「報名參加臨時人員甄選」。報名採掛號郵寄或專人送件者,均以本分署收發室收件時間(下午5時前)為憑,請特別注意郵寄非以郵戳為憑。逾報名期限送件、收件,均視為未完成報名,不得參加後續甄選,已寄送報名資料亦不予退還。(一)報名表(最近半年內之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身分證正、反面黏貼於報名表正面)。(二)簡要自傳表(請甄選報名人員簽章)。(三)具結書。(四)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女性免附)。(五)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應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大學部或二技部)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資訊管理相關系所畢業,取得畢業證書且具資訊相關工作資歷者,或非資訊相關科系畢業而擔任資訊相關工作資歷6年以上)。(六)一律以白色A4紙列印或影印,各項報名表件詳細檢查無誤後,請按報名表、簡要自傳表等各項證明文件,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於右上角。 四、報名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書面審核未符合,不得參加口試及電腦測試。 五、採月薪制,內含臨時人員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資訊人員:月薪新臺幣31,400元。享有勞保、健保(依勞、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本分署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相關規定)。 六、聯絡人:秘書室張先生、聯絡電話(04)7269435分機208,週一至週五9:00~17:00,中午休息時間12:00至1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