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獅子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250薪點(月薪約新台幣32,425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2-09-20~2022-09-23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檢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3.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須具備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不畏工作繁重。 4.本職務為111年舉辦之公務人員原住民族特考分發職缺,錄取人員進用期限至該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為止,僱用期間應遵守本所工作上之指派調遣,如因工作不力或違反有關規定,得立即解僱;僱用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救助或異議。 |
工作項目 | 1.擔任獅子鄉竹坑村幹事。2.辦理民政一般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獅子鄉楓林村楓林2巷26號 |
聯絡E-Mail | dollar0526@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末頁簽名)、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學經歷證件(含最高學歷證件等相關證件影本)等各1份,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村幹事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於111年9月 23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屏東縣獅子鄉公所人事室收【屏東縣獅子楓林村楓林2巷26號】,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得增列備取人員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3.本職缺依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其薪點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250薪點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