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獅子鄉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2-09-23

徵才機關 屏東縣獅子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250薪點(月薪約新台幣32,425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2-09-20~2022-09-23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檢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3.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須具備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不畏工作繁重。
4.本職務為111年舉辦之公務人員原住民族特考分發職缺,錄取人員進用期限至該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為止,僱用期間應遵守本所工作上之指派調遣,如因工作不力或違反有關規定,得立即解僱;僱用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救助或異議。
工作項目 1.擔任獅子鄉竹坑村幹事。2.辦理民政一般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獅子鄉楓林村楓林2巷26號
聯絡E-Mail dollar0526@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末頁簽名)、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學經歷證件(含最高學歷證件等相關證件影本)等各1份,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村幹事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於111年9月 23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屏東縣獅子鄉公所人事室收【屏東縣獅子楓林村楓林2巷26號】,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得增列備取人員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3.本職缺依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其薪點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250薪點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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