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徵求 辦事員~2022-09-28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9-20~2022-09-28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3. 具備資訊處理基本能力。
4. 具服務熱忱,協調配合度高。
5. 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職業訓練課程規劃、擬定、執行與考核及其他訓練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淡水服務據點(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187巷12號)
聯絡E-Mail ab0007@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限及方式:
1.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
2.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本中心)直接向前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含簡要自述,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4.現職派令、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等資料影本)完整上傳至該系統(以上資料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應徵者於上開系統投遞職缺時,得不檢附(上傳)照片。
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二、聯絡人: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詢蔡課長(02)89692150#200。應徵相關事宜請洽人事室楊小姐(02)89692150#106。
三、甄試:
1.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2.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視需要舉行面試,若應徵人員均不符合徵才需求時,本中心得以從缺;面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未獲面試或經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本中心得予從缺
2.經甄試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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