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17~2022-05-26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與運用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標案管理系統填報操作。 (五)最近3年獎懲功過相抵後,未受申誡以上處分者。 (六)具自辦工程實務經驗及水、電技術理論及實務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建築物營繕工程(含辦公廳舍新建、擴建、建物修繕等)及工程採購相關業務。 (二)辦理年度建築修繕計畫經費歲出概算及建設計畫研擬等相關事宜。 (三)辦理建築類公共設施維護管理情形調查、彙整、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暨學院公共區域設計、布置、慶典、集會場地布置相關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81號 |
聯絡E-Mail | tpip@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1.請於公告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影本:(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例如採購證照、英檢及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無則免附)等,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公告本學院網站(https://www.tpi.moj.gov.tw/)。初審不合格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四)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洽(02)2732-8552曹先生(人事機構); 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問題,請洽(02)2733-1047分機1502葉技士(秘書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