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13~2022-05-20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現職公務人員。 (三) 具3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之工作經歷,諳建築工程相關法令,具備電腦作業系統及文書處理操作能力,以及具備政府採購人員基礎班專業證照者尤佳。 (四) 最近3年內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五) 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本署所屬機關公共工程計畫之研擬、審核與進度控管等事項。 (二) 辦理本署補助所屬機關統籌專款案件執行之進度控管及經費結報核銷事宜。 (三) 本署所屬機關建物及土地之移撥、占用排除及產權管理等業務。 (四) 本署所屬機關工程採購相關業務督導協助。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180號) |
聯絡E-Mail | 10017122@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核對個人資料及登打簡要自述,依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請於111年5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銓敘部最近一次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及其它與所訂資格條件相關之證明文件等檔案,資料未檢附齊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同資格不符。 (二) 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將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將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 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符資格者請勿報名。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3188309黃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3188573蔡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