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23~2022-09-28 |
資格條件 | (一) 專科以上(含專科)學校畢業。 (二) 具辦事員任用資格,任公務年資滿5年以上,具調任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能配合本職務需求。 |
工作項目 | 社勞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 |
聯絡E-Mail | a64@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再點選【我要應徵】,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履歷內容請務必填填寫自傳、日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銓審、考績、獎懲等各項資料均需完整,不得任意刪除。 請檢據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為報名附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及銓審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其他語文考試者,請檢附佐證資料(無者免附)。 6.其他相關證書,如:政府採購證照等 (無者免附)。 7.完成施打covid-19疫苗之證明文件(小黃卡或數位證明,無則免附) 未依規定填寫簡要自述、報名附件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應徵人員描掃上傳之各項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本所將依所需條件「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附件不全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甄選結果於本所網站公告錄取名單。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如欲詢問工作相關事宜,請電洽(04)2538-8699分機1100(林課長);其他事宜,請電洽(04)2538-8699分機3400(羅主任)或3401(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