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15~2023-02-24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具公務人員高考3級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考試及格者須不受考試轉調之限制)。 3.符合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並經銓敘合格實授敘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5.品性端正、身心健康,具團隊精神、主動學習、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 |
工作項目 | 1、新店、烏來區違規查處(含衛星變異點)、假日巡查暨溫泉管理。 2、養鹿場聯合巡查-烏來區。 3、河川、野溪會辦及水權會勘。 4、新店溪及南勢溪遊憩點巡查(含溫泉露頭)。 5、巡查計畫執行、電子化會議推動暨電子報、最新消息及新聞稿等供稿。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市(機關所在地)及機關各轄區。 |
聯絡E-Mail | a100020@wrat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初任公職及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2.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 3.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擇優增列候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人:楊小姐 02-29173282轉分機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