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二林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2-24~2023-03-01 |
資格條件 | (一)有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法規任用限制者、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若有上開情事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者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二)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並富服務熱忱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豐田里斗苑路四段六三六號 |
聯絡E-Mail | nt15@mail.erhli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書面審查並視需求擇優面談 2.面談日期以電話另行通知、甄選地點為二林鎮公所、甄選時應攜帶身分證 3.報名時間:自112年2月24日至112年3月1日止 4.報名地點:二林鎮公所人事室 5.應攜帶證件:A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照片、表末請簽名)B最高學歷證件影本C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D相關訓練經驗證明資料影本各乙份(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逾期送件者恕不受理,任用與否均不退件,如需書面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資郵票,俾利郵寄。 6.錄取方式:應徵者評分總分最高者為正取,次高者為備取,備取人員1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7.公告錄取方式:於彰化縣政府徵才錄取公告區公布 8.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04-8969906#131或132 9.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至112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僱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10.待遇: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月薪32425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