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中正地政事務所 徵求 助理員~2023-03-08

徵才機關 臺中市中正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2-24~2023-03-08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人員。
(二)現職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且於本(112)年4月30日前可遷調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1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北屯區北平路3段36號
聯絡E-Mail m3123@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民國112年3月8日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1)甄選人員簡歷冊(請自行至本所網頁下載繕打)、(2)自傳並簽名、(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現職派令、(6)現職銓敘部審定函、(7)最近5年【106年至110年】考績通知書、(8)英語或客語能力檢定證件(無則免附)等資料完整上傳徵才系統(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4-22372388轉604蔡先生)
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擇期通知到所參加甄試(除面試外,得舉行筆試);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所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二)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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