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長治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
職稱 | 課長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2-05-24~2022-06-03 |
資格條件 | 一、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調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調任情形者。 三、有採購證照、工程各階段履約管理且需深諳土木、工程、規劃等專業知識與實務經驗。 |
工作項目 | 負責推動本鄉重大工程專案、綜理全鄉建築相關公共設施之規劃、設計、採購招標、施工協調管制、監工、驗收及維護修繕等工程管理及督導業務,並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工作熱忱。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長治鄉公所 (屏東縣長治鄉進興村潭頭路1號) |
聯絡E-Mail | a560014@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二、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等證件(以上均以掃描1份電子檔上傳) 三、初審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備取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從缺。 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長治鄉公所人事室史小姐(聯絡電話:08-7368215分機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