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役政署 徵求 科員~2023-01-30

徵才機關 內政部役政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1-18~2023-01-30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經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者。
(三) 具有辦理兵役業務相關經驗且通過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能力者尤佳。
(四) 工作主動、認真負責,能配合臨時加班,具團隊合作、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者尤佳。
(五) 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形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內者始受理報名)。
工作項目 (一) 訂頒替代役備役役男之編組管理及年度召集訓練服勤計畫。
(二) 協助辦理替代役備役召集法令修正事宜。
(三) 審議直轄市、縣(市)政府替代役備役人力動員準備綜合執行計畫並督導執行及辦理動員業務考評作業(責任分區辦理)。
(四) 配合全動署辦理合署作業辦理「計畫與法規研議」及「實地督導演訓與評核業務」等。
(五) 需用機關、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替代役備役召集計畫之核定及督導辦理(責任分區辦理)。
(六) 編列動員、演訓召集、編管中心運作等經費事宜及辦理編組召集年度工作會議。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署台北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45號
聯絡E-Mail 8016@mail.nc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於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資料給徵才機關調閱,並於「我的應徵」上傳除履歷表以外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1次銓審函、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語檢定及相關專業證照等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 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書面審核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三) 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得視結果擇優增列候補1-2名,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得予從缺。
(四) 聯絡人:內政部役政署人事室蔡小姐,聯絡電話:049-239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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