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交通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8~2023-04-07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或高員級以上升資考試及格,具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3.具政府採購人員證照、熟諳政府採購法且有辦理採購業務經驗者優先考量。 4.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 5.未有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本所所本部(含教練場)停車管理。 2.民、消、災防業務(含緊急應變)。 3.保全委外契約執行及管理、場地安全相關業務。 4.採購招、開、決標及採購行政事務等業務。 5.法制及國家賠償案件受理與執行相關業務。 6.所內遺失物公告招領。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3546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79號 |
聯絡E-Mail | chiualan@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並依應徵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於系統內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等資料。聯絡電話:(02)82211865。 2.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簽名)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依序裝訂,逕寄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人事室邱民才先生收(23546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79號),並註明應徵職務。 3.審查資料齊全且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