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徵求 助理員~2023-04-05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3-27~2023-04-05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3.熟悉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作業(包括word、excel、powerpoint等)。
工作項目 1.公文管考。
2.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管考。
3.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
聯絡E-Mail 10014548@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應徵方式採線上應徵: 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並備妥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4.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掃描上傳附件5.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之掃描檔。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三)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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