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達仁鄉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2-08-25

徵才機關 臺東縣達仁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4等1級250薪點35,500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2-08-18~2022-08-25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2.具服務熱忱、工作積極認真者。3.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4.具公務機關約僱人員、臨時人員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東縣達仁鄉公所(臺東縣達仁鄉安朔村安朔村復興路9鄰14號)
聯絡E-Mail daren126@ttdaren.tait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111年8月25日前採通訊報名(郵戳為憑)或親自送件方式皆可(請彌封後於右上角註明「應徵民政課約僱人員」),逾期恕不受理。 二、應備證件:1.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其他與應徵職務有利審查之事蹟(例如離職證明書、專長證照等,無則免附)裝訂成冊。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四、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五、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六、寄送地址:臺東縣達仁鄉公所人事室收(臺東縣達仁鄉安朔村復興路9鄰14號),聯絡電話:(089)702249分機612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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