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預估缺)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2-28~2023-01-10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含委升薦任官等考試、訓練合格)及格,並經銓敘審定為委任第5職等合格實授,具擬任出缺職務職系之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且未曾受刑事或懲戒處分。 (三)、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號。 |
聯絡E-Mail | AO7234@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請於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6.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7.具採購證者請附及格證書。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四)、本次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聯絡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2-2257-1207轉196( EMail : ao7234@ntpc.gov.tw)。 |